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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刻钟后,谭之洲收拾好情绪,此时他的牢房中又迎来了一位娇客——宜乐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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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大人好福气,身在狱中也有美相伴。”人还没到,声已先至。谭之洲看不到宜乐郡主的脸,不知她神情如何,但这语气中并无一丝怨怼,满是调侃,让他稍微放下心来。
“仍在狱中,还望郡主请恕罪臣仪容不整,礼仪不周。”谭之洲朗声回道,伴随这句话落,宜乐郡主的身影也显在眼前。
她与平日装扮无二,即便听闻昨日被荣寿长公主教训了一顿,如今气色依旧很好,笑靥如花,人比花娇。
“谭大人对我哪需行大礼。”宜乐没有让狱卒解开牢房,隔着木栏同他说话,“何况皇上也早已赦你无罪,三日后便可官复原职,更无罪臣一说了。”
她双手闲暇地绕着一缕青丝,一直笑盈盈的眼眸让谭之洲看不出她内心所想。
“说起此事……”谭之洲突然掀袍跪地,深深叩首,“多谢郡主救命之恩,谭之洲无以为报,今后郡主若有吩咐,谭某必定义不容辞。”
没想到他说跪就跪,还是如此大礼,宜乐被吓了一跳,“男儿膝下有黄金,谭大人怎么能…能向我下跪,快起来吧。”
“滴水之恩当涌泉以报,何况是救命之恩。”谭之洲仍跪着,只挺起上身回答,面色肃然。
从未见过他这副模样,在宜乐郡主印象中,谭之洲向来是个从容儒雅的君子,这几天的牢狱之灾让他形象不复,连性情似乎也变了些。
不对……或许只是对着自己变了,宜乐若有所思,转而扑哧笑道:“这算什么恩,皇上本来也没打算要谭大人的命。说起来,本郡主似乎才应该向谭大人下跪,以谢你五年前的救命之恩。”
“五年前?”谭之洲惊讶,完全不懂宜乐话中的意思。
“对啊。”宜乐干脆坐在了狱卒搬来的小凳上,同谭之洲平视,撇撇嘴,“我早知道谭大人该忘记了,毕竟我自己也是见到你十来天后才想起。那件事于谭大人不过举手之劳,于我却的的确确是救了一命。”
谭之洲怔住,但在没有提示的情况下无论如何都无法想起。
五年,五年前他刚中昙花被皇上委派出京,四处历练,那时的他不过是个才学出头的毛头小子,抱的是“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的一腔热血,如今却已经是官场上左右逢源滑不溜秋的“老人”,气质外貌上的变化自是不用说。
而宜乐郡主今岁十六,五年前便是才十一岁,女大十八变更不必提,他又如何能对得上。
见他这副冥思苦想不得其果的模样,宜乐笑嘻嘻,似乎存心看他笑话,等了半天才道:“谭大人可记得五年前温阳城的花朝节,你随手从一个人贩子手中救下了个小姑娘?”
那时宜乐年纪小,调皮得很,花朝节非要从公主府溜出去隔壁的温阳城玩儿,因为听说温阳城的花朝节最是漂亮,快马加鞭的话一趟不过只是半个时辰的功夫。所以她身旁只带了个侍卫,丫鬟婆子什么的也都暗中甩掉了。后来不小心同侍卫分散,她也没急着寻人,一个人在大街上玩得不亦乐乎,直到后来被一个满嘴络腮胡的大汉抓住才慌了,那大汉和同行的人说什么“年纪小小就生得如此美貌,出门在外又是这副打扮,怕是哪个富商家的姑娘,卖去远些的地方,好生调教调教,又是一个头牌。”
头牌的意思宜乐当然知道,那些青楼女子公主府的人也有说过,语中不是同情就是鄙夷,若她堂堂一个郡主被卖到了那种地方,此生就算是毁了。她着急地哭了出来,只恨自己为什么要跑到温阳城,就算在自己家的临水城也要好些啊。
慌张中她隐约知道此时并不好把自己的身份抖落,不然激起那人更坏的心思就不妙了。眼见自己就要被打晕带走,宜乐心中绝望之时,一位身着紫袍的青年站立在几人面前,手摇一把折扇,噙着笑意,面如冠玉,仪态潇洒。
他似乎对大汉有所怀疑,问了几句话后转向宜乐,“小姑娘,这人真是你叔叔吗?”
宜乐被灌了药不能开口,大汉握着她的手十分用力,几乎都要把她骨头捏碎,她十分害怕,但一想到如果真的被卖走怕是此生再无望。热血上涌,也不知从哪来的勇气,用靴尖狠狠碾了那大汉脚趾,又迅速咬他一口,趁他吃痛不防备之际就往青年怀中扑去,眼含泪花呜呜呜叫唤。
就算要卖,被这个姿容甚美的男子卖掉也比被那络腮胡大汉卖要好啊!
形势明朗,青年不再犹豫,直接命身旁护卫将这几人围起来,押送去官府。
由于宜乐不能说话,青年问不出什么,采用摇头点头的方式说了几句后,便决定陪她在街上等,等她家中人来寻。
后来侍卫寻到他们,对青年自是千恩万谢,希望他能一同去临水城,夫人必有重赏。
青年婉言推拒,只轻轻一拍宜乐脑袋,看了看她的手,再观她面向,微笑道:“小姑娘出身尊贵,命途不凡,此次小劫已过,今后必有大运,不必害怕。”
侍卫当他是安慰自家郡主的,又是几番感谢。
宜乐只能傻傻地望着他离去的身影,心中滚烫,似有所动,自此留下了青年的烙印。即使,她和这位青年一句话都没说过,甚至也不知道他的姓名。
从此后,她对于有着美人尖、丹凤眼的少年都极具好感,但对青年却敬谢不敏,可能下意识认为无人能与他相比。
直到与谭之洲重逢,又多方打听过他早些年历练时的去处时才能确定,当初救下自己的正是谭之洲,也无怪她之前第一次见到他就那么入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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