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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店,姜粥粥坐在靠窗的位置,柔顺的长半扎着,几缕垂下来的碎虚虚遮挡住眉眼,指尖落在笔记本电脑的键盘上,优化程正勋给她的方案,思路匮乏时就拿起勺子咬一口小蛋糕。
甜味儿在唇齿间弥漫,使人心情愉悦,令她很享受现在安谧的气氛。
今天的天气算不上好,上午阳光明媚,下午就阴沉起来。
她低垂着头,侧颜轮廓的下巴尖显得格外纤细。
一辆深灰色的车停靠在街道临时停车位,车窗落下,一道探究的目光透过咖啡店的玻璃窗,毫不遮掩地落在那张脸上。
驾驶座的司机不说话,顺着男人的目光看去,眼底划过惊艳,但又被好奇心取代。
旁边的人不开口,他不敢动车子。
又过了一会儿,司机实在耐不住自己的八卦之心,忍不住问道:“朝先生喜欢这女孩子?”
出乎意料的是,男人冷淡地回答:“不喜欢。”
司机:“……”
不喜欢在这里盯着人家十几分钟?
车里的气氛一下子沉默了。
司机心中偷偷腹诽,难怪大家都背后蛐蛐朝先生是个“聊天杀手”。
天气愈的阴,入冬后的温度更加反复无常,渐渐掀起的冷风夹杂着彻骨的凉,令朝暮的脸色有几分苍白。
他的视线没有移开,但思绪却有几分游离。
坐在咖啡店的女孩子皮肤很白,再加上她穿着一件白色毛衣,即使天气阴暗,但她整个人却好像被镀上一层柔和的光晕。
朝暮不禁想起孤儿院时……
他是最讨厌冬天的,没有保暖的衣服和被子,只能穿着单薄的外衣缩在冰冷的木板床上,和一群人拥挤着报团取暖。
一根蜡烛是唯一的光源。
小小的灰色飞蛾朝着燃烧的火焰撞上去,随着“噼啪”的声响,翅膀被瞬间燃成灰烬,四射的火星子像突然绽放的小小烟花,无比的耀眼。
那时的他不懂飞蛾为什么扑火。
天真地以为这种生物也害怕寒冷,所以才义无反顾地扑向火源,来寻求那点微不足道的温暖。
蛾子是个很蠢的生物。
但在他冷得实在受不了时,也会偷偷将掌心放在蜡烛的火焰上,汲取那丝暖意。
如今他外表光鲜亮丽受人追捧,但他知道,他的灵魂依旧是一只丑陋的灰色飞蛾。
不是不喜欢。
是不敢喜欢。
怕靠得太近,会和他那个短命的母亲一样,以为追求的是温暖的光,结果是焚骨的火,最后落得灰飞烟灭。
姜粥粥坐的时间久了,揉了揉有些酸痛的腰。
这时手机铃声响起,看了一眼来电显示的名字,她的眸光明亮。
“南风哥。”
大概是吃了甜品,娇软的嗓音也比平常甜。
手机里传来顾南风温和的声音:“在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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