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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记得他在晨光之中的睡颜,清澈干净没有任何防备。他脖子上的皮肤白的几乎透明,遮挡不住青色的细小的血管。他想如果他这个时候伸出手,就不用再担心他的背叛,不用再担心他的欺骗,不用再担心他的痛楚与死亡。他曾经在梦中杀死过他无数次,也曾经在梦中被他杀死过无数次。但无论哪一种,结果都是他猛然惊醒,并且庆幸那只是一个梦。他静静地看着他,突然想到了远远离开这些担心与恐惧的源头最好的办法,那个想法让他释然而兴奋。走,现在就走。那个想法来的太突然,突然到他忘记考虑许多事情。戚少商站在雨中看了一会,转身慢慢向着风雨楼走去。他记得顾惜朝那个轻轻的笑。笑完后他说:“昔日你与息红泪已有婚约盟誓,但一个连云寨你尚且不能舍弃,何况偌大的京师武林以及你对王小石的承诺呢?”“不必说你去找回王小石就走。即便有那么一天我也是不想走的。”他说着起身,坚定而自然地披上挂在窗边一架上的布衣,遮住身上的点点痕迹。“此生已经负尽天下,断然不能再负己。”他的神情冷淡而倨傲,他的文韬武略,运筹帷幄,即便生长于最不堪的淤泥之中,为的也是一朝得志成龙,驰骋沙场,纵横天下。他说话的时候已经一扫经年的羸弱与抑郁,又变回了那个心比天高傲骨铮铮的书生。他言辞与神情的冷漠在他们之间划出淋漓的沟壑,夜里靠在他胸口低声说话的人好像只是一个从未存在过的影子。那一刻,在他感到失落之前,他先感到了愧疚。他想起了一个人,一个明明美若彩虹的女子,却险些为他燃尽了所有美好的女子。他想,他此生最后悔的事情大概是在她离开时不应该忍不住上前吻她,而后却把她留在原地看着自己离开。他从未如此深刻地理解过她的感受与她的痛楚。他一人自风雨中走着,白衣苍寒,剑若青霜。唇紧闭,眼低垂。身旁一人通身的灰衣,人也似乎是灰的。那人自他身旁擦身而过,闷头走出几丈开外方才回头瞧了他一眼,又匆匆相背而去。一直走到城北,叩响了一扇朱漆的门。“我叫于宿,是孙总管派来的。”“我要找方小候爷。”此时,方应正看接过纸筏,对身边坐着的人道:“你在风雨楼内到底放了多少只麻雀?”那人笑道:“有人的地方就有麻雀,没人的地方也有麻雀。”方应看忍不住点头道:“高老板果然有些办法。”高小狗颔首,“吃这一碗饭,我不像我那叔叔有办法,能养人,能杀人。我只能养鸟。”方应看叹息道:“可惜养人的还不是被人杀。”高小狗恭敬道:“养鸟的自然有办法不被鸟抓。”方应看又瞧了一眼这个眉眼平平无华的男子,宽额头,平眉毛,方脸,这样的模样做个杂货店老板实在很合适。可是他头上的方巾,手上的扳指,领口的皱褶里都至少有三种能置人于死地的东西。一个杂货店老板并不需要这些。可是他的另外两个身份很需要这些。其一是名满西北的杀手集团领袖高鸡血的侄儿。其二是开封民间暗哨情报网络的经营者。风雨楼,六分半堂与昔日的迷天盟无不有自己的情报网,可是情报,人人都需要,情报的生意永远不缺顾客。大大小小的组织,独身在这开封闯荡的人,谁不要情报。可并非所有人,所有组织都能拉起自己的网,那么,他们只能买。向谁买,谁能卖?并没有人清楚高小狗到底有多少线人,高小狗的线人到底分布在哪些地方,而其他人除了知道他的线人都叫“麻雀”以外一无所知。这开封之内的一切秘密都可以明码标价地在他这里买到,他是个生意人。生意人从不拒绝长期客户。尤其当这个客户是赫赫有名的“财神爷”的时候。方应看看完纸筏浮起一丝冷冷的狠狠的笑。“偌大的开封城,倒是还真有一人解我心意,难得,难得。”他的声音如同从牙缝中挤出来的一般。高小狗在他的这个笑容里一下窜到了他身边。只见方应看拿起纸筏丢入油灯之中,他的好看的脸在忽明忽暗的火光中微微扭曲。“若是顾惜朝不能为我所用,还是让他尽快死了吧。”高小狗连忙鞠躬道:“侯爷放心,侯爷说的鸟儿,我都放出去了。”高小狗刚说完,忽而来人匆匆进屋禀报几句。方应看坐下,面色刹那平静斯文如常,挥手道:“带他进来。”进来的那人很灰,整个人如同蒙着一层土一般黯淡。方应看依然含笑道:找我有什么事?”于宿恭敬道:“有事奉告。”方应看对他也很客气:“是蔡太师座下的孙总管差你来的吗?尽说无碍。”于宿道:“孙总管差遣在下来告之侯爷,他今日在开封府偶遇两个人,其中一个是蜀中唐能。”方应看饶有兴致地打量着于宿。他听说过唐能,在蜀中唐门新一代的高手中唐能名声正劲。虽然他年纪很轻,但是出手狠毒、知道的事很多,骗人的方法更是老练,层出不穷。而唐门雄踞蜀中,向来不爱参合京都之事。因此,方应看好奇道:“哦?那另一人是谁?”方应看继续盯着于宿,目光从头扫到脚,停留在他垂下的双手上。于宿不禁有些紧张地将手背到了身后,头却抬了起来,直勾勾地盯着方应看道:“另一人已经被他控制住了。那人就是——”高小狗的眼睛在他拖长的尾音中闪了闪。“王小石。”方应看闻言似乎愣住了,还似乎有些吃惊。于宿接着道:“那王小石似乎已经被唐能制住了。孙总管托我问问侯爷有没有兴致好好追查一番。”方应看一脸惊喜,张大了眼睛,含笑开口道:“没有。”于宿听完以后,整个人似乎又灰了几分,连声音都变得更灰,有气无力道:“孙总管对侯爷的高尚情操一向是十分仰慕的。”方应看依然笑着,同时如同听错一般,下意识地重复了一遍,“情操?”于宿叹息道:“若是方小侯爷对这件事实在不能上心,那么孙总管一定会亲自追查的。”方应看点点头,很有礼貌很有耐性还有些抱歉地说:“那么就有劳孙总管了。我义父不日就来了,我同他多年未见,理应同享天伦之乐,对这些事,实在无心掺和。”于宿走的时候整个人又灰了几分,仿佛下一刻就会化成灰飘走。高小狗见他出了门,开口道:“他根本就不是什么于宿,不知侯爷注意到他的手了吗?”方应看哂笑一声,“他就是唐能。”蜀中唐门能驭天下奇毒,门中弟子自幼洗练,百毒不侵。所以他们的手格外光滑。因为手上的每一个毛孔都是紧闭的。以抗拒毒物的侵蚀。此外,唐门暗器世无其二,要成为一个善用暗器的人,必须经过成千上万次磨砺。唐门暗器通常以指发力,所以一个唐门好手的中指与食指指尖必定结着老茧。而以上两点,他们都在来人的手上看的真真切切。高小狗摸摸下巴,露出生意人特有的困惑,“奇了怪了,但凡稍微有见识的人都知道北人正磨刀中原。蜀中多好的地方,谁不巴望着去。这唐能不好生在蜀中待着,跑这儿来干嘛。”方应看道:“年轻人嘛,壮志凌云,就爱不走寻常路。”虽然方应看也很年轻,他甚至并不比唐能大。但是他说话的时候仿佛在谈论一个幼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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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棠看过一本书。书里的反派宿怀璟是天之骄子,美强惨的典型代表,复仇升级流高智商反派人设,可惜人物崩坏,不得善终。结果一朝穿越,容棠成了文中同名同姓早死的病秧子炮灰,还绑定了一个拯救男主系统,一共重生了三次。第一次,他死心塌地地跟在男主身边,帮他躲过各种炮灰跟反派的暗算,结果被人下毒害死,任务失败第二次,他双线并行,一边辅佐男主,一边接触反派,结果被男主一剑捅死,任务失败第三次重生,容棠想,去他妈的男主,老子不救了。于是大反派宿怀璟被人下了药绑起来的那一夜,容棠撑着快要咳出肺痨的身子,闯进青楼房间,替他解了药效,认真发问你要不要嫁给我?宿怀璟?容棠沉疴难医,陪了宿怀璟一路,隔三差五在他耳边念叨你放心,等我死了,遗产全是你的。直到大局已定,宿怀璟登基前夕,任务奇迹般宣告完成。容棠惊喜之余,为保全帝王名声,毫无心理负担地死遁跑路。结果还没出京城,天子近卫悉数压上,猎鹰盘旋空中,狼犬口流涎液,百官分跪两侧,容棠身下那只半路买的小毛驴吓得直打喷嚏。天子身穿明黄冕袍,一步一笑地从人群后走来,望向他温柔发问夫君,你要抛妻弃子始乱终弃?容棠?你能生?啊不是!你一个在上面的这么代入妻子角色合适吗!?帝王走到他面前,仰头抬手,笑道跟我回去,这天下分你一半。小剧场某年某月某日,容棠吃完晚膳躺在院子里乘凉,照例跟宿怀璟规划以后。我大概只能活两年了,到时候你记得把陇西庄子收回来宿怀璟面无表情地往他嘴里灌了一碗苦药。再某年某月某日,容棠看完话本窝在火盆前取暖,认真地跟宿怀璟告别。我应该没两月好活了,城西那间宅子你若是嫌小,城南我还替你买了一座宿怀璟咬牙切齿地喂他吃了三颗拳头大的药丸。又某年某月某日,御花园里荷花开的正好,容棠坐在桥边吃荷花酥。我可能明天就要死了,你记得把我埋宿怀璟忍无可忍,俯身堵住了他嘴。片刻之后,喜怒不形于色的帝王缓缓后退,看向他的君后我是不是没告诉过你,我是大虞最好的大夫?你如果再说这话,我就当你医闹了。这天下你我共享,这山河你我同枕。阅读指南1攻受身心1v1,he2本质甜文,可能看文会发现作者没什么脑子跟逻辑3文中的所有认不出来无特殊说明统一默认为换脸,不要纠结为什么见面不识了4去留随意,弃文莫告知5祝大家生活愉快早日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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