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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3(第1页)

睽睽,我的脑袋像个氪星人一样牢牢地安在脖子上,那最好的舆论就是我爹跟一个氪星姑娘生了我,最坏的绝对不是他跟超人生了我。我觉得两个我都不是很喜欢听见。当然了,我最不喜欢的就是有人威胁我,毕竟我在过去的十年已经受够了生命威胁了。我冷冷的望向已经敞开车门的黑色劳斯莱斯,双脚在原地站定不动,“如果我不同意,你要杀了我?”“那倒不至于,小本生意而已,我可不想惹上蝙蝠侠。”他的声音听上去有些闷闷地,即便是背对着对方,我也能听出来那是面罩之下传出来的,毕竟军团跟鬼面那些家伙最喜欢隔着面罩还叭叭叭的一顿狂说,那种声音我是一辈子都不可能认错的。“你不想杀我,我也不想去见你的主人。”我稍稍垂下视线,在黑雾世界的时候,艾达姐姐就教过我千万不要在生气的时候露出我的眼睛,她说我的怒火是无法平息的怒涛,我所感受到的一切都容易随着双眼透露出来。虽然艾达姐姐讲的有点委婉,不过我觉得她的意思就是我的情绪越激动,就越藏不住,能够直接透过表情看出来我下一秒是不是想踹断人的xx。我们站的地方一点都不隐蔽,他拿刀的姿势显然也没有什么掩饰,大咧咧的就架在我脖子上,况且哥谭虽然富佬多,但劳斯莱斯多少也算豪车,总是会吸引一些人的注意力的,我知道我们站在这里就跟超级显眼包一样。但是我凭什么要听他的,他又打不过我!要不是为了维持我受害者的形象,我高低让黑雾把他这样那样好几次!别想多了,我说的是左勾拳右勾拳、上勾拳下勾拳。我们两个像是什么定格动画一样僵持在原地,他想要我因为恐惧而踏入那辆劳斯莱斯,而我进去其实也没什么,但我不爽,所以就是不想进去。我已经在黑雾世界里面苟且偷生了十年,即便一次次的被恶灵吞噬掉希望,还是会在永不停歇的木柴燃烧声中睁开眼,发现自己正躺在篝火边上,大多数时候身上都会盖着艾达姐姐的米白色风衣、里昂的皮夹克、杰克的外套甚至是凯特的羽绒服。那十年是找不到任何出路的十年,所以我们忍气吞声,绝对不能放弃任何希望,对于世界、生命麻木了的人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被theentity扔到另一个维度,根据在图书馆找到的、记载着古拉丁文的笔记之中显示,那是一个虚无的世界,是一个没有任何定义的世界。在那里无法死去,也无法离开,比起我们所在的黑雾世界更像是永恒的牢笼。我们没有做错任何事情,谁要去坐几百亿年、没有尽头的牢啊!那会是受人所迫,现在的情况可不一样,站在我后面的又不是邪神──当然不是指北欧那个洛基,据说他被浩克拎着脚摔了十下之后就再也不来地球了──诸如theentity或是影魔那样的东西,只有拥有愚蠢信徒、得到了神格的家伙才有可能对我造成威胁。现在站在后面的不过是个自以为是的坏蛋罢了。但我不能在下一秒变成任何一个杀人魔,然后把他嘎了,因为此刻的我正好是群众瞩目的焦点。我的目光在四周环顾了下,对着身后的家伙给予最后的一次机会,“你觉得,是超人把你揍飞的速度快,还是你砍下我脑袋的速度够快。”“真是个疯女人。”奇异的是,他听上去似乎还有点高兴,抵在我脖子上的短刀松了松,难道他妥协了?“砰!”下一秒,巨大的力道就击打在我的脖颈后面,他似乎已经做好了准备,原先扶在我肩膀上的手压的死死的,怕我当场软倒在地。我缓慢的、缓慢的回过头,对上了那张橘色与黑色各半的面具。

“你打我?”“你没晕?”晕个鬼啊!你以为你在演电视剧嘛!在后颈锤一下就能晕?!我吸了一口气,虽然身体跟氪星人一样壮但是可不耐痛啊!他那一下打下去差点让我痛到吸氧!因此我带着痛出来的哭腔,大声的嚎了起来。“救命啊,超人!!!”事实证明,是超人把他揍飞的速度更快。也有可能是因为蝙蝠侠好像就在附近的关系,红蓝披风刚刚出现,黑色的暗夜骑士就紧随其后,然后橘黑面具就在飞出去之后跟蝙蝠侠打了起来。我像个局外人一样,可怜又无助的站在原地,那辆黑色劳斯莱斯里面的人甚至还没放弃,我看见司机悄悄地打开门朝着我的方向蹭了过来,似乎是想趁着我不注意的时候把我蒙晕了带走。不是,大兄弟,超人都还在我旁边看戏,你是不是有点太勇了?我没理那个司机,转头看向了橘黑面具跟蝙蝠侠的战斗,总觉得蝙蝠侠今天下手是不是有点太重了,刚刚我没砍死鳄鱼人他就急匆匆的挡在前面,怎么感觉这一拳拳的都似乎朝着橘黑面具那张脸去的。难道是他的脸特别招恨?想了想也有道理,所以说反派死于话多,他但凡上来的时候不跟我多说那两句,什么有人要见你一面,而是直接踹了我的屁|股然后把我扛走,最起码蝙蝠侠也不能又跑回来,打他的只不过会从超人跟蝙蝠侠变成触手而已。平心而论,我觉得我的黑雾触手打起人来最起码没有蝙蝠侠的拳头那么痛,他的拳头看起来简直跟沙包一样大。不知道他跟大卫打起来,大卫几秒之后会嘎?实在不是我看不起大卫,但他就连打地下拳赛都不是把把赢了,蝙蝠侠显然跟他地下拳赛的对手不是一个量级。顶多就是因为蝙蝠侠不打好人,也不杀人,所以大卫跟他打起来顶多就是受点伤什么的。不对,我干嘛假定大卫一定会跟蝙蝠侠打起来啊,他虽然对危险的东西有些向往,但在黑雾世界那么多年了──我只有十年,他们其中有人比我进去的时间还要更早──他可能是被生活磨平了棱角吧,甚至让人感觉有种离开之后就从良,原地退休的样子。据说大卫本身是个富二代来着,我是真的见过他钱包里面的黑卡,那些换洗的衣物看上去也都是超贵的高档货,要知道我们在黑雾世界里面使用的东西、换的衣服都是依照自己过去的记忆形成的。所以我穿的衣服通常都是便宜的东西,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好几个姐姐们都会把他们的衣服换给我穿,毕竟那些便宜的衣服就算擦过灌木丛有的时候也会被刮破。倒不是斯塔克企业没法给我们买好衣服,但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我们自己都觉得没必要,托尼·斯塔克的钱就算多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买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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